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友林
半天时间,个体工商户成功转型为企业—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变,成立日期不变,一切经营痕迹无缝衔接。这究竟是如何实现的?湖南永州零陵区的李女士用亲身经历告诉你答案。
2025年8月,李女士从零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拿到了全区首张“个转企”直接变更营业执照。她经营的种养场从此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个人独资企业。
在这之前,个体工商户想要转型为企业,必须先注销原有登记,再重新申请企业注册。整个过程不仅耗时费力,更会割裂经营的连续性:以往积累字号、信用代码、成立日期等一切标识都将清零。
而今年,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《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》,正式推行“个转企”直通模式。这意味着个体户可直接变更登记为企业,原“身份”一键延续,实现平稳过渡。这不仅是行政程序的优化,更是法治思维的一次生动实践。
今年刚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》是我国首部以“民营经济”命名的基础性法律,明确规定国家坚持“两个毫不动摇”,“促进民营经济持续、健康、高质量发展,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。”赋予其与其他各类经济组织平等的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。用法治稳住预期,才是根本保障。
零陵案例的可贵,正是“良法”与“善治”的有机融合:一方面法律持续优化,明确经营主体转型权利;另一方面政府高效协同,把权利保障落到实处。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第二十一条还明确要求金融机构为民营经济提供应收账款、知识产权等质押贷款,政府也需为动产和权利质押登记提供支持。像李女士这样的经营者,在转型升级之后的发展之路将越走越宽。
不仅如此,最高人民法院今年八月发布的《关于贯彻落实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民营经济促进法〉的指导意见》(“司法护企25条”),进一步强化司法保障,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犯罪,规范涉案财产处置,明确优先采用“活封活扣”,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影响,真正让经营主体吃下“定心丸”。
从一张营业执照的变更,到一部国家法律的施行,我们看到的是法治中国正以制度力量,打通经营主体从“生存”到“发展”的权利通道。这不是空话,是实打实的支撑。创业者不再被制度束缚,而是在法治护航之下,大步迈进更广阔的发展天地。
我是九嶷山下的杨哥,法治思维,思虑法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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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南法治报